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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征集】關于公開征集《大武口區政府系統“13710”工作制度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
發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來源:大武口區政府辦
【意見征集】關于公開征集《大武口區政府系統“13710”工作制度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大武口區政府系統“13710”工作制度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集中精力,大抓發展、抓大發展、抓高質量發展,大力弘揚“嚴細深實勤儉廉+快”的工作作風,切實踐行行動迅速、善抓落實、高質高效、勇爭一流工作準則,健全“明責、履責、督責、追責”閉環落實機制,全面提升執行力和落實力,以工作高效落實倒逼目標完成,確保各項決策部署條條落實、件件落地、事事見效,為建設宜業宜居宜游宜學美麗大武口、打造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排頭兵提供堅強保障。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要求
在全區政府系統全面推行“13710”工作制度,做到任務第一時間明確、不推諉扯皮,要求第一時間講明、不模棱兩可,工作第一時間跟進、不拖泥帶水,結果第一時間反饋、不耽擱延誤。推動“兩決不”(今天能辦好的決不拖到明天、能高質量辦好的決不打折扣)、“兩不讓”(不讓工作在自己手中延誤、不讓差錯在自己這里發生)、“兩及時”(遇到問題及時請示報告、領導交辦的事項及時辦理反饋),在全區政府系統融為習慣、形成規矩。
“13710”工作制度:“1”即責任單位對各項工作當天要研究安排,做到事不過夜。“3”即責任單位3天內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反饋初步落實情況。“7”即沒有明確時間節點的一般性工作,責任單位原則上7天內落實解決并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反饋情況。第二個“1”即重大問題包括一些復雜問題要在1個月內落實解決,確實解決不了的,要拿出解決的時間節點和方案。“0”即所有事項都要跟蹤到底、銷號清零,做到件件有結果。
二、工作程序
(一)明確重點事項。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化解問題的原則,重點聚焦以下事項:
1.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
2.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交辦事項;
3.市委、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事項;
4.區委、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簽批轉辦及交辦事項。
(二)細化工作流程。全區政府系統建立覆蓋各部門、各單位的督辦落實機制,實現督辦落實事項做到進展可視、過程可控、結果可考。對納入督辦落實的事項,嚴格按照“立項—交辦—落實—反饋—銷號”的工作流程辦理。
立項。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立項、誰督辦”的原則,立項主體兼為督辦主體,履行督辦責任。重點事項由區政府辦公室統一登記立項、納入臺賬。
交辦。納入臺賬后,由立項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工作要求、完成時限、承辦單位后,按照“案無積卷、事不過夜”的原則,第一時間匯報相關區級領導轉交相關部門辦理。
落實。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13710”工作制度要求,深入謀劃研究,創新工作方法,狠抓推進落實,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交辦事項。
反饋。承辦單位按照時間節點向立項主體上報事項落實情況,即1天反饋研究部署情況、3天反饋初步落實情況、7天或1個月反饋落實結果;報送內容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審簽同意,由立項主體統一匯總上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銷號。承辦單位申請辦結時,由立項主體進行初核,報請區級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后方可銷號。經審定不予辦結的事項,繼續進行督辦;對區級領導進一步做出批示要求的,重新立項督辦。
對任務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承辦單位確實協調解決不了的,拿出建議解決方案并呈報區級領導審閱;協調解決不了的,重新議定方案報政府主要領導決策。
對自治區、市政府要求落實的工作及區人民政府區長交辦的事項,由區政府辦公室主任牽頭,區政府督查室承辦,區政府辦公室各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每周五匯總落實情況,向區人民政府區長作出書面報告。副區長交辦事項,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牽頭,區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承辦,每周五匯總落實情況,向副區長作出書面報告,同時報告區人民政府區長。
(三)建立工作臺賬。區政府辦公室根據自治區、市、關工作要求,根據區長、副區長安排的工作任務,建立“13710”工作臺賬,落實事項全部納入工作臺賬管理,對星海鎮、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駐地有關單位等承辦單位的工作動態要在工作臺賬中注明,區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蹤問效。對未按規定時限辦理的事項,實行預警管理,超過3天的,第1次預警,對責任主體下發《工作催辦單》;超過5天的,第2次預警,對責任主體下發《工作督辦單》,并列入區政府督查室重點督查事項進行督辦。對確需延長辦理時間的,牽頭單位須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延期申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各工作人員按程序報批后及時反饋批復意見,對同意延期辦結的,重新明確辦理時限等要求;對不同意延期辦結的,發回原單位按期辦結。
三、組織保障
(一)明確落實責任。星海鎮、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駐地有關單位是落實“13710”工作制度的主體,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本單位落實“13710”工作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對自治區、市、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重點工作要親自研究落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及時報告辦理結果。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要求,做好溝通、聯系及情況報送等綜合協調工作。
(二)提高落實質量。力戒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以講話落實講話等現象。按時辦結落實事項,落實情況要見人見事、見根見效,確保決策落地生根、政策落實見效、工作任務全面完成。在落實“13710”工作制度的過程中,承辦單位要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嚴格履行決策執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確保政府各項決策落實依法合規。
(三)強化督查落實。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督查落實工作,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副主任)是主要責任人。區政府督查室以及區政府辦公室各工作人員負責具體承辦工作,對落實事項全程跟蹤督辦、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及時掌握、主動協調每個環節的工作推進及落實情況。對于涉及保密事項,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四、考核問責
(一)嚴格結果評定。區政府辦公室根據責任單位辦理落實過程中時限、質量上的表現,給予責任單位“好”或“合格”或“不合格”等等次評價,并留檔備查。
(二)嚴格賦分管理。區政府督查室對各承辦單位辦理落實情況按以下辦法進行考評:責任單位反饋每逾期一次,扣0.1分;反饋材料每退回一次,扣0.1分;每收到一次《工作催辦單》,扣0.1分;每收到一次《工作督辦單》,扣0.3分;每得到一個“不合格”評價,扣0.1分;每得到一個“好”評價,加0.1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將會把綜合考評結果計入年終目標考核范圍。
責任單位收到《工作督辦單》,仍沒有完成工作任務,區人民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序。
(三)嚴格追責問責。承辦部門要全面落實責任,嚴格執行“13710”工作制度。對落實措施不得力、組織不到位、責任不落實、作風不扎實,以及弄虛作假、效能低下、失職瀆職等行政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星海鎮、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駐地有關單位務必于2022年7月8日下午6:00前將本單位聯絡員姓名、聯系方式,以及本單位“13710”專用郵箱,報送區政府督查室。
聯系人:楊亞寧
聯系電話:2012005,13639529024
聯系郵箱:dwkzfbdcs@163.com